GBT44325-2024工業循環冷卻水零排污技術規范高清版下載
工業循環冷卻水零排污技術規范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工業循環冷卻水零排污技術的通用要求、工藝流程、工藝流程單元控制要求、水質及系統控制要求、安全及環保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間冷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的零排污處理。
本文件不適用于以海水作為補充水的循環冷卻水系統。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
于本文件。
GB 5085.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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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893.1 工業循環冷卻水中濁度的測定 散射光法
GB 18597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T 21534 節約用水 術語
GB/T 22592 水處理劑 pH 值測定方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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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9296 循環冷卻水處理運行效果評價 監測換熱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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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98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
HJ 637 水質 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 年 1 月 26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344 號公布,2011 年 2 月
16 日國務院第 144 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根據 2013 年 12 月 7 日國務院令第 645 號修訂)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 年版)(2020 年 11 月 25 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
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 15 號公布)
通過網盤分享的文件:10-6工業循環冷卻水零排污技術規范GBT44325-2024.pdf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CSNN4P6vagrrfTmb63ImgA 提取碼: ZYGS 中贏供水首字母
3 術語和定義
GB/T 21534、GB/T 50050 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循環冷卻水零排污 zero discharge of industrial circulating cooling water
工業循環冷卻水系統中全部外排水經處理后回用至循環冷卻水系統的過程。
4 通用要求
4.1 應根據系統的冷卻方式、水平衡、鹽平衡、補充水水質、水冷器材質及運行條件等因素,全面考慮系統腐蝕、結垢、微生物的滋生程度,采用模塊化的循環冷卻水零排污處理技術和適宜的水處理劑,以實現零排污系統和循環冷卻水系統的穩定運行。
4.2 應采用高效、低毒、化學穩定性良好的水處理劑,優先使用環境友好型水處理劑。
4.3 應結合工業循環冷卻水系統的運行特點,做好藥劑投加、補充水處理和系統外排水(旁流水、排污水)處理工作,確保補充水水質和循環冷卻水水質符合本文件的水質要求,黏附速率、腐蝕速率、異養菌總數、生物黏泥量符合本文件的系統控制要求。
5 工藝流程
5.1 概述
通過多種處理工藝和水處理劑的高效耦合,對循環冷卻水系統的旁流反洗水、排污水進行降濁、除硬、除鹽等處理后全部回用循環冷卻水系統,保持系統中的水平衡和鹽平衡,實現循環冷卻水系統的零
排污運行。
6 工藝流程單元控制要求
6.1 預處理單元
6.1.1 補充水如不能滿足 7.1 要求,則應經預處理單元進行處理。
6.1.2 單元設計規模應為循環冷卻水系統蒸發量的 1.3 倍~1.5 倍。
6.1.3 單元工藝選擇應根據補充水水量、水質、設備運行周期、場地、安全、經濟性、操作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
6.1.4 應采用 V 型濾池、機械過濾器等進行介質過濾,相關要求為:選用V型濾池時,濾速應為7 m/h~20 m/h;選用機械過濾器時,濾速應為8 m/h~10 m/h;—應采用石英砂濾料,濾料粒徑應為0.5 mm~1.5 mm;
—應設置產水池/罐及傳輸泵?!?/span>
6.1.5 當介質過濾無法滿足處理要求時,應增設超濾處理工藝,相關要求為:水溫適應范圍應在5 ℃~40 ℃;
—宜選用偏聚氟乙烯(PVDF)材質的中空纖維膜;—膜元件過濾通量應不大于50 L/(m2·h);
—膜組件的選擇及運行方式應根據進水水質確定,過濾方式宜采用錯流過濾;
—最大進水壓力應不大于0.30 MPa,允許跨膜壓差應不大于0.20 MPa,允許操作壓力應不小于0.20 MPa;
—膜組件產水濁度應不大于0.2 NTU,產水污染指數(SDI)應不大于3;
—應 使 用 超 濾 產 水 進 行 反 洗 , 反 洗 周 期 宜 不 大 于 30 min, 反 沖 洗 進 水 壓 力 應 為 0.20 MPa~0.30 MPa;當系統產水量小于設計量的80%且通過水反洗不能有效恢復時,應進行系統化學
清洗;
—應設置產水池/罐及傳輸泵。
6.2 循環水冷卻水系統
6.2.1 應通過投加適用于循環冷卻水系統零排污運行的緩蝕劑、阻垢劑、殺菌劑、pH 調節劑等水處理劑,使循環冷卻水系統滿足 7.2 和 7.3 要求。
6.2.2 各類水處理劑均應配置相應的藥劑投加系統,包括藥劑箱、加藥泵、管路、儀表和閥門等組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自動或手動控制。
6.2.3 旁濾過濾器宜采用砂、多介質等介質過濾器,出水濁度應小于 3.0 NTU。
6.2.4 旁濾過濾器處理循環冷卻水系統旁流水的過程中產生的反洗水應進入除硬/硅、降濁單元進行處理。
6.2.5 必要時,應對循環冷卻水系統進行在線或人工排污操作,產生的排污水應進入除硬/硅、降濁單元進行處理。
6.2.6 宜配置循環水旁路監測換熱器,按照 GB/T 39296 監測循環冷卻水系統的腐蝕、結垢和生物黏泥污堵等情況。
6.3 除硬/硅、降濁單元
6.3.1 單元處理規模應根據循環冷卻水系統鹽平衡計算進行設計。
6.3.2 應按照相似水質運行經驗,結合場地、經濟性等多方面因素選擇化學法、電化學法或二者的組合工藝進行除硬和除硅。
6.3.3 采用化學法時,推薦操作包括:應通過投加石灰、純堿、氫氧化鈉等進行除硬處理,投加量應根據進、出水硬度指標計算,并根據去除效果及時調節;
—
應通過投加氧化鎂、氫氧化鈉、偏鋁酸鹽等進行除硅處理,投加量應根據進、出水硅含量計算,并根據去除效果及時調節;
—
應通過投加混凝劑和絮凝劑去除細小懸浮物和生物絮體等,投加量應通過試驗確定。—
6.3.4 采用電化學法時,一般進水水質要求為:
水溫為5 ℃~45 ℃;—
濁度不大于30 NTU;—
含油量不大于3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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